一、抛丸設備的檢查及調整。
1、檢查彈丸供給系統是否堵塞,是否有異物、油脂等,必要時應加以清理和清除。
2、彈丸應符合圖紙和第5章中的要求。
3、抛丸機內的彈丸數量應滿足連續抛丸的要求,可裝入500~800kg。
4、彈丸推進與提升機構應能正常運轉。
5、齒輪(軸)抛丸工裝上的空心棒不允許有明顯彎曲變形、搖擺;旋轉應正常。
6、齒輪模擬工裝應符合要求。
7、抛丸器電機頻率應符合工藝要求。

二、抛丸強度的檢查及調整。
1、抛丸強度的檢查:
在首次抛丸強化或連續抛丸強化生產一周時,必須利用齒輪模擬工裝檢查上、中、下三個部位抛丸強度。三個部位的抛丸強度必須滿足工藝要求。
2、抛丸強度的調整:
在抛丸器電機頻率一定的情況下,利用齒輪模擬工裝測定抛丸強度如果不滿足工藝規範或圖紙技術要求,必須調整抛丸器電機頻率並重新測定抛丸強度滿足要求後方可開始生產。
三、表面覆盖率確認:
通常情況不檢驗其抛丸覆盖率,這主要是因爲大于100%的表面覆盖率是由抛丸強化時間來保證的,因此只要保證抛丸強化時間爲達到規定抛丸強度時間的n倍(即n×100%)就可以了。
四、齒輪的抛丸強化處理。
1、待抛丸強化件表面應清潔、幹燥、無油垢,必要時應進行清洗、幹燥。
2、齒輪在放置時必須保證總高度小于等于500mm。
3、齒輪軸類现有產品每次只允許放置一根。

五、齒輪抛丸後的處理。
1、清除表面的彈丸及粉塵。
2、抛丸強化後的齒輪端面原則上不允許做硬度檢查。
3、抛丸強化後的齒輪,除特殊規定外,其加熱處理的溫度不得超過150℃。
六、質量檢驗和記錄。
1、抛丸现有產品名稱、圖號及數量。
2、抛丸器電機頻率及抛丸時間以及對應的抛丸強度與覆盖率。
3、操作者、檢驗日期。
七、齒輪抛丸機的安全衛生和環保要求如下:
1、抛丸機密封要可靠,防止鋼丸鋼砂飛出來傷人。
2、設備應具有自動保護功能,當出現故障的時候能聲、光報警並切斷電源。
3、操作人員要做好必要的防護措施,如防護眼鏡,耳罩等護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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